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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外汇管理局·外汇新闻·· 24 天前AI 评分42

最高检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《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》

最高检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工作指引 明确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办案规则

AI 导读

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联合印发《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》,共18条,规范移送条件、管辖衔接、证据移送与转化、案件处理反馈及长效机制。指引明确检察院向外汇管理部门移送案件原则上须满足管辖权、主体适格、有外汇违法证据、应受行政处罚、未超处罚时效、未因同一行为受罚等条件,并规定刑事案件中依法收集的物证、书证、电子数据等可在行政处罚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。

来源:国家外汇管理局·外汇新闻 · safe.gov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