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岸信托个税申报过渡期截止,逾期加收滞纳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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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岸信托个税申报过渡期截止,逾期加收滞纳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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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I 综述
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90日申报过渡期于10月22日截止。截至当日仍未申报缴税的纳税人,将被加收滞纳金;在10月22日前完成申报缴税的,不加收滞纳金。 该政策依据财政部、税务总局7月24日印发的公告,对离岸信托设立、存续、终止清算各环节按20%税率征税,2023年1月1日起装入财产的个人原则上均应申报。应缴未缴税款在10万元以上的,税务机关可延长追缴年限;因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的,经向税务机关备案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。 政策口径问答明确,员工股权激励信托不属于此次征税范围,其行权收益按现行股权激励政策缴纳个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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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进展10月22日 22:04
离岸信托个税申报过渡期10月22日截止,逾期将加收滞纳金报道时间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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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2日
- 东方财富·要闻离岸信托个税申报过渡期10月22日截止,逾期将加收滞纳金
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90日过渡期于10月22日截止,未申报缴税的纳税人将被加收滞纳金。该政策依据财政部、税务总局7月24日印发的公告,对离岸信托设立、存续、终止清算各环节按20%税率征税,2023年1月1日起装入财产的个人原则上均应申报,应缴未缴税款在10万元以上的可延长追缴年限。政策口径问答明确,员工股权激励信托不属于此次征税范围,其行权收益按现行股权激励政策缴纳个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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