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方财富·要闻·· 7 小时前AI 评分33
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办法(试行)》本月起施行 注销后集体财产不得分到个人
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办法(试行)》本月起施行 集体经济组织注销后集体财产不得分到个人
AI 导读
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办法(试行)》自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,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、变更及注销流程。规定合并、分立或注销后的集体财产由成员集体所有,严禁分割到个人。农业农村部将制定申请表并做好培训指导服务以保障贯彻实施。
来源:东方财富·要闻 · finance.eastmoney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