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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外汇局发布征求意见稿拟扩大跨境融资便利主体范围
【金融街发布】国家外汇局:便利资本项目收入直接结汇支付 扩大跨境融资便利主体范围
AI 导读
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《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,提出便利资本项目收入直接结汇支付并扩大跨境融资便利主体范围。创新型中小企业等科技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额度内借用外债,符合条件的企业额度提升至2000万美元。同时下调关联企业借款及绿色外债的类别风险转换因子至0.5,并全国推广融资租赁母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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